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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深圳市环境影响评价生活污水排水证明(现场勘查证明)指南

●哪些区域环评需要开具生活污水排水证明(现场勘查证明)?

答:

要求开具排水证明的区域主要为深圳市水源保护区区域 。主要包括:石岩街道、龙华街道、大浪街道、民治街道、观澜街道及龙岗区内所有街道,其中石岩街道需开具现场勘查证明。

●去哪里开具生活污水排水证明(现场勘查证明)?

答:

建设单位可去企业所在街道环保所开具排水证明(现场勘查证明),由于深圳市部分街道生活污水市政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尚未完善,因此部分街道可能无法开具排水证明。

●开具排水证明(现场勘查证明)需要携带哪些材料?是否收费?

答:开具排水证明(现场勘查证明)为政府行政行为,不收费。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:

1 、环评申请表(含法人身份证)(3份);

2 、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(1份),验原件;

3 、新建项目提供名称核准通书复印件(1份),迁建、扩建等项目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(1份)

4 、建设项目所在厂房坐标图(1份)(该坐标图业主应要求房东提供)

其它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: 83265011-505

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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