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山区环保局环保批文办理程序
条件 1 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,优先采用清洁生产工艺,配套设置防治污染设施; 2 建设项目的选址、布局符合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,同时考虑拟建地区整体环境质量的保护和改善; 3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; 4 环境影响评价表明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。 岗位名称 办理环节 权限说明 1 办事员(窗口) 咨询、受理 审核申报材料、受理申请、业务咨询 2 项目审批员 项目分类、资料审核、呈批意见 项目分类、资料审核、现场勘察、工程类竣工验收,主办审批员呈批办理意见 3 科长(负责人) 审核、初审意见 审核主办审批员的办理意见,作出初审意见呈分管局领导审核、签批 4 分管局领导 批准 审核、签批 5 办事员(窗口) 办结 发放审查批复、档案移交监管部门 四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(生产类)办事指南
2、租赁场地:《房屋租赁合同书》(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盖章)或租赁意向书和出租方房产证
3、租用土地:《土地租赁合同》及《土地使用证明和用地红线图》
核对原件,交复印件一份
2、租赁场地:《房屋租赁合同书》(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盖章)或租赁意向书和出租方房产证
3、租用土地:《土地租赁合同》及《土地使用证明和用地红线图》
核对原件,交复印件一份
相关类别详细填报指南:
★《深圳市南山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(生产类)》申请表下载 |
★《深圳市南山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(土地开发类)》申请表下载 |
★《深圳市南山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(饮食娱乐类)》申请表下载 |